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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樾《乞人张氏传》原文及翻译

刘大樾

【原文】

楚之南,天地之气,不钟于人而钟于石;流沙之西,天地之气,不钟于人而钟于鸿雁;近世以来,天地之气,不钟于士大夫,而钟于穷饿行乞之人。

合肥张美之,家在域北八十里之元潭。有女年十五,而同邑马彦章来赘。张氏年二十八,而父母皆已死,生二女亦死。其舅马青芝妻早死,有三子、二女。三子彦章为长,彦章年四十余又死。彦章死而青芝之二子皆幼,赖张氏以养;其二女赖张氏以嫁。其后,合肥岁连不登。张氏奉其舅青芝及二叔南走池州乞食,而二叔又皆死。张氏复奉其舅自池州之桐城,依左氏之庑下,乞食、挑野菜以养。当是时,桐之民有欲娶张氏者,而张氏以其舅老穷无归,相依至死,不忍去,青芝死,而张氏年早已六十余,犹间至余家行乞也。

古者妇事舅姑①,鸡初鸣而盥漱,其礼旷千载不行矣。然吾以为民秉之彝②,不尽绝于人心。缙绅大夫之家必有隆礼守义善事其舅姑,与孝子之事父母无异者,而往往求之不可得。夫缙绅者,衣食奉养之物备具也;然勃谿诟谇③,禁之而不止.穷饿至于行乞,苟可以依人而得食,不能禁其改适也;然至死不去,而养其舅以终身,岂非其天性之笃挚有过人哉?惜乎,其为女子且穷而行乞也!设使斯人为丈夫而登于朝堂,则其于君父人伦之间,出其至性,必有建树非常者。

夫天地之气不能无所钟也。明之亡也,金陵之乞人闻之而赴水以死。丈夫不能,而女子能之;富贵者不能,而乞人能之,亦可慨也夫!

(选自《明清八大家文逊,有删改)

【注】①舅姑:公婆。②彝:法度,规则。③勃谿诟谇:争吵、辱骂。

【译文】

楚地的南面,天地没有把自然界的灵秀之气集聚于人而集聚于山石;流沙的西面,天地没有把自然界的灵秀之气聚集于人而集聚于鸿雁;近代以来,天地没有把浩然正气聚集于士大夫之流,而聚集于困窘饥饿的乞讨之人。

合肥有个叫张美之的人,家住在城北八十里的元潭。他有个女儿十五岁,同镇的一个叫马彦章的人来入赘。张氏二十八岁时,她的父母都死了,所生的两个女儿也死了。张氏的公公马青芝的妻子早死,马青芝有三个儿子、两个士儿。三个儿子中,马彦章是老大,马彦章四十多岁的时候也死了。马彦章死的时候,马青芝的另外两个儿子还很年幼,都依靠张氏养活;马青芝的两个女儿也要依靠张氏才能出嫁。这以后,合肥连年歉收。张氏侍奉着公公马青芝,带着两个弟弟向南到池州行乞。不久,两个弟弟又死去。张氏侍奉着公公从池州到桐城,住在左家的屋檐下,靠乞讨、挖野菜来养活公公。当时,桐城有个人想娶张氏,但张氏因为公公年老、困窘没有归宿,她要与公公相依为命,直到公公老死,不忍心离开。等到马青芝去世时,张氏已经六十多岁了,还不时到有钱的人家乞讨。

古代,儿媳妇侍奉公公婆婆,是鸡开始鸣叫就洗漱,(然后去侍奉公婆,)但这种礼仪已经有一千年不能实行了。但我认为,人坚持道理,不应该在心中完全忘掉,迭官贵人的家庭—定有尊崇礼仪、坚守道义,很好地侍奉公婆,和孝顺的儿子侍奉父母没有区别的儿媳妇,但这样的人往往是找不不到的。达官贵人,衣服、食物等奉养的东西十分充足;但家庭的争吵、辱骂却禁止不了。穷困、饥饿到行乞的状态,如果可以依靠别人得到食物,谁也不能禁止张氏致嫁;但是张氏就是到公公死也没有离开,给公公养老送终,难道不是她的天性的真诚超过了别人吗?可惜啊,她作为女子十分贫穷还要行乞!假如这个人能为男子并且登上朝堂,那么她对待天子、人伦关系时,因为她高尚的品格,一定会有不同寻常的建树。

天地之间的正气不能没有集聚的地方。明朝灭亡时,金陵的乞讨者听说后就投水自荆大丈夫不能做到的但一个弱女子能够做到,富贵的人不能做到的但乞讨的人能够做到,这不使人十分感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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