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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归有光传》原文及翻译

明史

【原文】

归有光,字熙甫,昆山人。九岁能属文,弱冠尽通《五经》《三史》诸书,师事同邑魏校。嘉靖十九年举乡试,八上春官①不第。徙居嘉定安亭 上,读书谈道。学徒常数百人,称为震川先生。

四十四年始成进士,授长兴知县。用古教化为治。每听讼,引妇女儿童案前,刺刺②作吴语,断讫遣去,不具狱。大吏令不便,辄寝阁不行。有所击断③,直行己意。大吏多恶之。调顺德通判,专辖马政。隆庆四年,大学士高拱、赵贞吉雅知有光,引为南京大仆丞,留掌内阁制敕房,修《世宗实录》,卒官。

有光为古文,原本经术,好《太史公书》,得其神理。时王世贞主盟文坛,有光力相抵排,目为妄庸巨子。世贞大憾,其后亦心折有光,为之赞曰:“千载有公,继韩、欧;余岂异趋,久而自伤。”其推重如此。

有光制举义④,湛深经术,卓然成大家。后德清 友信与齐名,世并称归、

(节选自《明史·归有光传》)

【译文】

归有光,字熙甫,昆山(今属 苏)人。九岁就能写文章,不到二十岁,“五经”、“三史”等书全已通晓,拜同乡魏校作老师。嘉靖十九年(1540)考取举人,以后考了八次进士都没有中。迁居嘉定安亭 边,读书讲学。学生常达几百人,都称他震川先生。

嘉靖四十四年(1565),归有光才考取进士,授官长兴(今浙江湖州)知县。他用古代的一套政教理论和做法来进行治理。每次审理案件,把妇女儿童领到案前,他满口 苏口音,断完案,把罪犯遣归,不写判决书。上级的命令不切实际,就束之高阁,不去执行。与上司有所争执,就径自照自己的意思办。大官们大多不喜欢他,就调他去作顺德(今属广东)通判,专管马政。隆庆四年(1570),大学士高拱、赵贞吉平素与有光 好,引荐他作南京太仆丞,掌管内阁制敕房,编撰《世宗实录》,死在任上。

归有光作古文,以经术为本,喜欢太史公的《史记》,参透其中的神理。当时王世贞为文坛盟主,有光尽力和他分庭抗礼,把他看作狂亡而平庸的大人物。世贞心里很不痛快,但以后也对有光佩服得五体投地,给他写赞语说:“千年才出了你这样的人才,来继承韩愈、欧修的古文传统,我哪里是走的另一条路,只是自伤长久以来没有什么成就啊!”他就是这样推崇归有光。

归有光在特种经学研究上有很深的造诣,卓然成为经学大师,后来的德清县 友信和他齐名,世人并称他们为“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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