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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偃王志·原文·徐时栋

清·徐时栋

徐时栋,字定宇,一字同叔,学者称柳泉先生,浙鄞县人。 资通敏,委己于学。道光丙午举人,以输饷授内阁中书。两上春官,即家居不复出。湖西烟屿楼藏四部书六万卷,尽发而读之,丹黄杂下,穷旦夕弗倦。溴遭兵燹,图籍俱尽,乃营新宅,购藏如其旧,寝息于中,老而弥笃,覃思诣,著书数百卷。

晋世有《徐偃王志》,《博物志》曾引录,后亡佚。徐氏此书亦名为《徐偃王志》,广征博引,严谨考证,对先秦古徐国历史研究颇有参考价值。

●卷首

徐得国传二千年,几与夏、商、周相终始,将必有左史、右史之记焉。秦燔《诗》、《书》,诸侯史记尤甚,邦国之志,百国春秋,荡无孑遗,可胜悼哉!典午之代,有《徐偃王志》,不知作家。揆厥文义,非出周秦,而亦亡矣。爰溯偃王受姓所由来,以迄其子孙失国,经传史子采而辑之,著其系本,考其都邑、冢茔,记其祠庙之在浙东、西者,而终之以辨难之词,仍厥旧名,勒为卷帙,愧无知官之明,聊避数典之诮,作《徐偃王志》。

●卷一·记事第一上

邃古之初,有少典氏国焉。少典娶于有蟜,爰产轩辕,是为黄帝,实姬姓。

黄帝元妃嫘祖,产青。青,方雷氏之甥也,厥名曰质,是为少昊,实己姓。

少昊之裔娶帝颛顼之裔女修。女修方织,玄鸟陨,取而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氏,曰女华。生大费,是为伯翳,佐禹治水,海外山表,远不至,是著《山海经》。逮禹告成功于舜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舜是锡之玄玉,妻之以姚。命之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皂游。尔后嗣将大出。”大费为舜虞能议百物鸟兽,咸若实,始锡为嬴姓。

大费生大廉、若木。大廉玄孙曰中衍,是鸟身而人言,是御夏帝大戊,以及蜚廉。蜚廉生恶来、季胜。恶来有后曰非子,周孝王以封之秦,是为秦祖。传至秦政,是以暴灭周。季胜之裔造父,周穆王赐以赵城,是为赵祖,是其后代晋有国。若木事夏后氏,是始封于徐,是始主淮夷,是与秦、赵同出嬴姓。若木有后曰费昌,生夏桀之世,观乎河上有二日焉。东日殆起,西日将灭,若疾雷之声。乃问冯夷曰:“曷殷曷夏”冯夷曰:“西日夏也,东日殷也。”于是去夏归殷,是为汤御右,以败桀于鸣条。

徐国始封逮商、周,子孙相继,君徐不革,三十二世。当周穆之代,君诞即位。

初,先君宫人有娠,弥月,生而胞不坼,以为不详,弃诸水滨。独孤母有犬鹄仓,猎其所,衔而归,异焉。暖之成儿。先君命取而来,有文在手,曰:“偃”,是君徐国,号曰偃王,为政而行仁义。

穆王六年春,君朝于京师。是时徐戎方偪,天子分东方诸侯,使君主之,是始锡命为伯。君通沟陈、蔡之间,得朱弓朱矢。

徐处汉东,地方五百里。既受命天子,乃弛戈甲之备,坠城池之险,修行仁义。被服慈惠,视物如伤,以怀诸侯。诸侯贽玉帛死生之物于我者,三十有六国。是共戴君为王。

于是楚王孙厉谓楚子曰:“汉东诸侯三十六国,胥服徐矣,不伐,楚必事徐。”楚子曰:“偃王有道,好行仁义,不可伐。”王孙厉曰:“臣闻大之伐小,强之伐弱,犹石之投也,犹大鱼之吞小鱼也,犹虎之啖豚也,又何疑焉!且夫文不达德,武不任力,乱莫大焉。”楚子曰:“善。”

穆王三十五年,楚人伐我。君曰:“吾闻之也,君子不处危邦,贤者不顾荣禄。吾其去之。”去之彭城,民从之者数万人,居之,是为徐山。

于后君乃之越,过会稽之水,投玉几砚焉。遂老于甬东,既薨,是葬之隐学之山,群臣谥之曰隐王。君将薨,叹曰:“吾赖文德而不修武备,好行仁义之道,而不知诈人之心,以至于此。夫古之王者,其有备乎”

初,君娶于姜氏,生宗。及灭于楚,天子闻之大怒,令伯迁帅师伐楚,师败之于泲而复徐。后立宗而还越。三百年当惠王之世,是始著于鲁之《春秋》,是为春秋之徐。

●卷二·记事第一下

惠王九年秋,宋人、齐人、鲁人伐我。

惠王二十年夏,取舒。

襄王七年春,楚人伐我。三月,齐桓公盟诸侯于牡丘,遂次于匡,诸侯之大夫帅师救我。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九月,诸侯归自会。冬十月,及楚师战于娄林,我师败绩。

惠之九年,我有诸侯之师。即成,以女妻齐桓公。及桓公将观兵召陵,使我取舒以通道于楚。楚人恶我之即诸夏也,寻师于我。桓公既为牡丘之盟,使大夫援之。师退而楚师至,是以有娄林之败。

襄王八年夏,齐师伐厉。冬十二月,齐侯及诸侯会于淮。

襄王九年春,君会齐侯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

齐管夷吾以闻诸吾君者告桓公。一曰,闻之于徐伯曰:昔者有道之君,敬其山川宗庙社稷,及至先故之大臣,收聚以忠而大富之。固其武臣,宣用其力。圣人在前,卢廉在侧,竞称于义。上下皆饰,形正明察。四时不贷,民亦不忧。五谷蕃殖,外内均和,诸侯臣伏,国家安宁,不用兵革。受其币帛,以怀其德。昭受其令,以为法式。此亦可谓昔者有道之君也。二曰,闻之于徐伯曰:昔者无道之君,大其宫室,高其台榭,良臣不使,谗贼是舍。有家不治,借人为图。政令不善,墨墨若夜。辟若野兽,无所朝处。不修天道,不鉴四方。有家不治,辟若生狂,众所怨诅,希不灭亡。进其谀优,繁其钟鼓,流于博塞。戏其工瞽,诛其良臣,敖其妇女,獠猎毕弋,暴遇诸父。驰骋无度,戏乐笑语。式政既柔,刑罚则烈。内削其民,以为攻伐,辟犹漏釜,岂能无竭,此亦可谓昔者无道之君矣。三日,闻之于徐伯曰:昔者有道之臣,委质为臣,不宾事左右。君知则仕,不知则已。若有事,必图国家,遍其发挥。循其祖德,辨其顺逆,推育贤人,谗慝不作。事君有义,使下有礼,贵贱相亲,若兄若弟。忠于国家,上下得体,居处则思义,语言则谋谟。动作则事,居国则富,处军则克,临难据事,虽死不悔。近君为拂,远君为辅,义以与,廉以与处。临官则治,酒食则慈,不谤其君,不毁其辞,君若有过,进谏不疑,君若有忧,则臣服之,此亦可谓昔者有道之臣矣。四曰,闻之于徐伯曰:昔者无道之臣,委质为臣,宾事左右。执说以进,不蕲亡己,遂进不退,假鬻贵。尊其货贿,卑其爵位,进曰辅之,退曰不可,以败其君,皆曰非我,不仁群处,以攻贤者。见贤若货,见贱若过,贪于货贿,竞于酒食,不与善人,惟其所事,倨敖不恭。不友善士,谗贼与斗,不弥人争,唯趣人诏,湛湎于酒,行义不从,不修先故,变易国常。擅创为令,迷或其君,生夺之政,保贵矜。迁损善士,捕援货人,入则乘等,出则骈,货贿相入,酒食相亲,俱乱其君。君若有过,各奉其身。此亦谓昔者无道之臣。桓公善之。

襄王三十二年冬,君伐莒。

简王二年,吴人伐我。初,楚子重构怨于申公巫臣,巫臣奔晋,子重尽杀其族。巫臣自晋遗之书曰:“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故通吴于晋,教之叛楚,以伐楚与国。我于是乎有吴师,楚子重帅师救我。

简王十二年冬十二月,邾定公卒。君使容居往吊含,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邾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

景王元年,吴子以我婚于吴,故使公子季札来聘。带宝剑,君色欲之。其年君薨于楚,太子即位。季子既西聘还,过我,脱剑而致之嗣君。从者曰:“此吴国之宝,赠之何也”季子曰:“非赠之也。昔者之来,徐君视吾剑不言。吾视其色欲之,有上国之使,是以未之献也。虽然,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剑而欺心,廉者不为也。”遂脱剑而致之嗣君。君曰:“先君未有命焉,孤不敢受剑。”季子乃带剑于先君之墓树。御者曰:“徐君已死,谁为带乎?”季子曰:“吾心许之矣,不可以君死倍吾心。”卒带而去。徐人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

景王七年夏六月,丙午,君会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滕子、顿子、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于申。是时,楚子始会诸侯而无礼,谓宋世子后至,君,吴出也,谓贰于吴,狎君而囚世子焉。中射士谏曰:“合诸侯不可以无礼。”不听,遂止君。既而释之。

景王八年冬,大夫会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景王九年,君使大夫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仪楚逃来。楚人惧我之即吴也,使蘧洩帅师伐我。吴人救我,楚令君子荡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谿,吴人败之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

景王十五年,梦人以未得志于我也,冬十月,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伐我,遂围之。且惧吴也,楚子次于乾谿。以为之援。

景王十六年,夏四月,楚比弑其君于乾谿,五帅解围而去,吴人败诸豫章,获之。

景王十九年春,齐侯伐我。二月丙申,至于蒲隧,及齐平,君会齐侯、郯人、莒人,盟于蒲隧,赂齐侯以甲父之鼎。鲁叔孙昭子曰:“诸侯之无伯,害哉!齐君之无道也,兴师而伐,远方会之,有成而还,莫之亢也。无怕也夫。诗曰:‘宗周既灭,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肆。’其是之谓乎1

景王二十二年春二月,宋公伐邾,围虫三月取之。夏五月,君及邾人、皃阝人、徐人会宋公。乙亥,同盟于虫。

敬王八年冬十二月,吴人伐我。敬之五年,吴子僚因楚丧,而使其母弟公子掩余、公子烛庸率师伐楚。楚师强,吴师不能退。吴公子光起而争立,享僚而使设诸杀之。掩余来奔,烛庸奔钟吾。光既立,使我执掩余,使钟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封之于养,取于城父田以与之。光怒,执钟吾子,而帅师伐我。防山以水我。己卯,国亡。我君章羽断其发,携夫人以逆光。光唁君而送之,使迩臣从之,遂适楚。楚沈尹戌帅师救我,弗及。乃城夷,使君处之。

周天子既复徐后,徐,小国也,邻强楚,遂服事之。洎齐桓公将有事于楚,首及与国。会鲁、宋伐徐,徐于是乎著于《春秋》。洎为昏姻,附齐者三十年。齐伯既衰,徐复入楚,终五十年。历顷、匡、定三世,徐无边遽之警。简王之初,寿梦艳巫臣之知,与楚争淮,徐于是乎被吴兵。既成徐而女之,恤其患难,为之伐楚。徐摄两大之间,未敢叛楚也。楚人不道,会狎其君,聘执其臣,徐于是乎舍楚而即吴。齐景有志,代兴慨然。念桓灵之及远,将挞楚先之威徐,是故劳师伐远,于是乎有蒲隧之役。吴人以为淮之西北,齐不足以有之,置焉弗亢。是时楚方迁城郏,不在诸侯。徐于是乎可以事吴而少安,而吴卒以篡弑之故,不克歼遗孽以快其欲,而迁怒于徐,而徐亡矣。其始亡也,逮乎后亡,四百五十有余年。始为楚有,惠襄之世,齐人得之而不终。简王以后,吴楚争之,而卒为吴灭,此其大较也。

夏始封徐,迄乎周敬之世,凡四十有余君,享国千六百有余年。

徐之公族子弟,暨其子孙,散居四方,以国为氏,有徐氏,是为嬴之著姓,偃王诸子。以采邑为氏,有封贝氏、取虑氏,其支国封钟离,盖与偃王同灭于楚。鲁昭之世,是为吴有。有钟氏、离氏、钟黎氏、终犁氏。以姓为氏,有嬴氏。其本于徐者,有虫氏,李氏。

徐氏十望,其九皆本偃王。其他商人六族,周成王以之赐鲁,有徐氏。淮水之戎,常害周室,是为徐戎,有徐氏。赤狄之种,有徐国,隗姓,以国氏,有徐氏。尧之支裔,灭秦而王,为汉。汉之同姓,有徐氏。黄帝少子禺封于任,其裔封薛。薛灭于楚,为薛氏,子孙有徐氏,皆非偃王族类云。

●卷三·世系第二

昔周之王也,立小史之官,是定世系,以辩昭穆。秦并天下,焚弃典籍,公侯子孙,失其本系。汉兴,得《世本》,叙黄帝以来祖世所出。逮汉而有官谱。晋继之作,是有挚虞《族姓昭穆记》。宋、齐之间,谱谍滋广,掌于官府。其后乃竞行货,以新易故。易贱而贵,易浊而清。沈约以奏梁武,梁武乃诏儒臣甄别而改定之,是有王僧儒《百家谱》。今皆亡灭,莫可考究。

偃王子孙,散处四方。西汉之季,其裔元泊避王氏之难,是卜居会稽之太末。会稽太末,为今衢州龙游。元泊二十七世孙曰行周,在唐僖、昭之间,是迁今台州天台。宋室南渡,其十七世孙应汉,是始迁鄞。是载其家乘以至是,为北宋《徐氏谱》,以传至今。周秦源流,悉具于牒,荒远渺忽,敢以征信。

《百家谱》著录于隋唐之史,亡于赵宋。而幸徐氏之《表》,具见他说。用相比较,大略不异。乃其似续更详乎我。自偃王上溯,以至始封,夏商之代,无有阙失。夫宗祖遗牒,尚疑周秦,况溯权舆,能无惑哉!今弗敢从,亦弗敢弃,是用图系厥世,迄乎先秦,以存五代之久。

右自偃王至谘,凡二十九世,三十有二人,悉本北宋《徐氏谱》,而附王氏《百家谱》于下方,明其同异,亦颇辨其得失。《唐·表》所云,时复错见;其详则具北宋《徐氏谱》疏证,兹不复赘云。

●卷四·地理第三

徐国地方五百里,是在今为苏之徐州,安徽之凤,与其泗州。

泗州之北八十里,有古徐城焉。

淮水在其南。

其东南有涞水。

济水迳其北。

其西北有徐陂,历涧之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淮。

其北三十二里,则徐君葬焉。是有延陵季子挂剑之台。

淮水西流,濠水自南来注之,是其地为凤。其东四里是钟离之故城。钟离,徐所封也。

淮水在其北。

濠水是绕其西南,东而北流入于淮。

钟离在徐城西南,其后为楚有,又其后吴取之。

徐城西北则有取虑之城,是在今徐州睢宁之西。

乌慈水自西来,迳城南又绕其东而北流注于睢水。

睢水在其北,是东流以会泗入于淮。

其东为蒲随,是有蒲如之陂。是地也,徐、齐、郯、莒之所盟也。

又东为娄林,蒲隧在其西,徐城在其西南,是有娄亭,楚人伐徐,于此战之。

徐城之北,是为徐山。是山也,偃王逃战之所栖也。徐人相与群居,是有石室,以祠先王。

徐国南至于淮水,绝淮而西南至于濠水,东北至于泗水,北至于泗水之北,西北至于徐州,淮夷之所错也,徐戎之所接也。后世是以二而一之,而莫知其误。

徐之始亡,偃王北走徐山,后乃至越之甬东。越在今为浙,甬东,在今定海厅。

定海之东四十里曰翁山,其上多仙人不死之药,大海环之。

偃王之所避地也,是有故城之基。

在宋乾道,耕氓获铜鼎于山下。其旁有耳,其底无足,而有墨,其量容斗。

徐之后亡楚,是城夷以处徐君章禹,是有城父故城,是在今安徽颍州之亳州东南七十里。

氵过水出其北。

夏肥水迳其南,是与氵过水分道,东南流而入于淮。

翁山,偃王之所避地也,居人附益之,以为古迹。

战洋在其

凡定海之东,自金旗以至鼓吹,都五山四十里,皆附于偃王。

会稽之翁洲。

龙游之筑溪。

山之押衙。

太平之古城。

好事者为之也,盖其余小者甚众,不足记云。

徐地图(略)

●卷五·冢庙第四

由定海航海而西南,是为宁波之鄞,其东南四十有五里,有隐学之山,是实维偃王之墓。

一曰是其初尝居之。

唐代宗之季,王孙浩是来明州,是拓前规,以修王墓。

王之子孙以先王之墓在越,多家于越,是立庙以祀先王,浙是以多王庙。

在杭于潜之西十五里有庙,其南三十里又有之。

杭之东县曰海宁,其西十七里又有之。

嘉兴之秀水有庙,在其县西北,其西新城镇有庙,其北思贤乡又有之。

宁波隐学之山,王葬其所,是有隐学之院。

定海翁山,是偃王所居也,遗城在焉,有庙。

又其一在鼓吹之山。

衢州之龙游,徐为大姓,徐庙是甲于浙中。其南四十里有徐山,一峰卓其东,其下有溪,溪外为庙,庙曰仁惠。

昔唐开元,王孙来官斯土,修而碑之。元和之代,王孙放,是继迹重作,是有韩愈氏之碑。

在宋绍定中,袁甫守衢州,作而新之,请封于朝,是有锡命,封王为灵惠兹仁圣济英烈王,及其夫人曰协济夫人,记而碑之。

爰逮明室,相继改作。其祠礼,县令以正月二十日,用特。《龙游祠祀志》曰:元至正间,毁于火。入明,重建。嘉靖中,毁。隆庆六年,知县涂杰重建。其祀典,县官岁以正月二十日,用特牲。

其东三十五里,则有龙泉之庙。

东华、湖镇、沐尘、锦溪各有支庙,暨其乡隅,亦各有支庙。《龙游祠祀志》曰:东华、湖镇、沐尘、锦溪并有祠,与灵山相埒,它则诸乡禹阝并有之。土人供伏腊,咸于是。

正月二十日,衢人谓是日也王生,是饰羽旄钟鼓之盛,舆其杜神,以登东华之山,以为王寿。

凡在龙游五百有余庙。

自龙游而西南为郡,又西南则有山之县。县东二十里为渐山,有庙。是其旁有三泉焉,旱则祷之。

其在台之太平,则庙于古城之东,是在其县西北三十有五里。

在寿昌县东长岭有行祠,县西六都有庙,曰大同。

立于无锡者,在其县南二十五里,近庙之山曰庙山。

他如徐杜奥之二庙,山县之十余庙,龙游县之别庙,及在僻处者尤多,不可尽考。

●卷六·论说第五

第一,论《路史》说若木君费之妄

《史纪》载舜命益之词曰:“咨尔费”,是以费为伯益之名矣。《竹书纪年》称:“费侯伯益”,是以费为伯益之国矣。两说相歧,莫能定一。罗氏哓哓辨伯益、伯翳为二人,今曰伯翳封费,据《竹书》乎,则合益、翳为一,显与己说矛盾。不据《竹书》乎,则罗氏生赵宋之世,去唐虞远之又远,安从知之然此犹依违之说,不足深诘。而伯益之子若木,则凡在《路史》以前诸书,若《百家谱》、《广韵》、《姓纂》、《唐书》之属,不云封徐者,而罗氏忽自立一说,曰若木事夏,袭翳之封,谁告之则必有执《史记》以相难者。《史》曰: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又曰若木玄孙曰费昌。是盖罗氏之所本,夫《史》固以费为名者也,罗氏方以为国,何得反据《史记》且由《史》说观之,费为国名,将无鸟俗亦国名耶实费氏者,是言费氏之所自出,非若木即费氏也。正如楚国芈姓,史明载为周成王封熊绎之日,而《帝系》及《世本》叙陆终之子季连曰”是为芈姓,亦是言芈姓所自出耳。或曰费昌、费仲,若木支子之后,所谓以王父字氏者;或曰即是徐国之君,徐为国名而费为君号,若楚为国名而熊为君号者然;或曰益封费,益子若木封徐,而益他子有袭费封者,费昌、费仲其后也。然年代荒远,不可周知,费之果为国名为人名费昌、费仲果为徐国君为费国君或非国君而为氏费之人皆莫能决,而若木袭费封,则断断乎为罗氏之臆说而无疑也。又按《墨子》云: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或谓蜚廉即大廉,蜚与费通,据此则即从《竹书》,以费为国,其嗣君亦当是大廉,安得漫无考索,而以若木为费君耶!

第二,论《路史》说夏王封调于徐之妄

若木封徐之说,虽始见于齐、梁以后书,然记载之笔,众口同声,则必有所由本。特书缺有间,无从知其原始耳。今罗氏既辟众说,以若木为费国继统之君,然则安从而有徐国乎于是特地为徐造始封之君曰调,造始封之爵曰伯,造始封之时曰夏,大书特书之曰:“其立于淮者为嬴氏。”按其文义,似所谓调,乃若木之后也者,又似非若木之后也者,又似嬴氏是始于调也者,遁辞游说,真可谓离奇而恍惚矣。而世之妄人为徐氏谱者,遂私造世系,于夏初则大书调名,以为始封之祖。故余每阅徐氏谱,凡有调名者,即弃去弗览。童时作《月湖徐氏家乘》,即已疑之,然不敢辟之,以为泌既作书,岂敢白日梦呓,创立名号因故附载其说于下,乃积十余年而此疑始豁然解也。《水经徐县注》曰:《地理志》曰:临淮郡,汉武帝元狩五年置,治徐县。王莽更之曰淮平,县曰徐调国也。夫但曰“徐调国”,则未知其为夏封欤商封欤周封欤确凿之曰:夏世有调,已为大妄。《地理志》非他,班固《汉书》之《地理志》也。泌既著书立说,据《水经注》为文,宜取其所引原书略考之。《地理志》曰:“临淮郡,武帝元狩六年置,莽曰淮平。又曰:县二十九,徐,故国,盈姓,至春秋时,徐子章禹为楚所灭。莽曰:徐调。”是正与改黎县为黎治,莒县、陈县为莒陵、陈陵,郢县、驺县为郢亭、驺亭之属同,一纷更可笑。若“调”为徐始封之君,则“治”与“陵”与“亭”,皆将为五国分茅之祖耶泌不据而改正之既考原书,复榷水经注》覆视之,则“王莽更之曰淮平”为句,“县曰徐调”为句,而“国也”二字,或误或衍,或有脱文,皆不待智而博者,始能知之,而乃略不加察,遂据讹本,自造三代典故,其卤莽若此。武英殿刻《水经注》,是改正之曰:“王莽更之曰淮平,县曰徐调,故徐国也。”注曰:近刻脱“故徐”二字。而赵氏一清校《水经注》曰《汉书·地理志》曰:徐,故国,莽曰徐调。《寰宇记》引《班志》云:故徐国也。此文“徐调”下落“故徐”字,明详慎,真熙朝儒者之言。又按:王冰《黄帝经序》称:黄帝九子,二曰金天,封荆,三曰挈,封青。四曰青,封徐。夫挈者,挚之误也,金天、挚、青,同是一人即是。

第三,论王逸说周宣封于徐之谬

《松高》之诗曰:“虋虋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又曰:“申伯番番,既入于谢。”谢也,非徐也。谢为申国封内之境,宣王命召伯城谢,使居之,故曰“于邑于谢。”又曰“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谢者,城邑也,非封国也。《汉·地理志》:南郡,有县三十六,其首曰宛,故申伯国。有屈申城。而其支县曰棘,棘东北有谢城,地去徐之在淮泗间者甚远,岂得混而一之《易林》大畜之中孚:“周公祷,谢。”“谢”字与“安宁如故”“故”字为韵;左思《魏都赋》:“慎墨而谢”,“谢”字与“神蕊形茹”“茹”字为韵,盖古者徐、谢二字音近,故有此误。齐、鲁、韩诗未亡时,或有作“既入于徐”者,然不过诗之异文,而即据为典要,王氏之疏矣。且申侯爵而姜姓,徐子爵而嬴姓,此其谬误无待深论。

第四,论偃王名号

以诞为名,据之《竹书》,无可疑者。偃王之称,周秦人无解之者。而生号当时所无,自当从王逸说,以偃为谥。特谥法无偃安。北宋《谱》称:谥之曰隐,与《人表》合,则偃、隐声近,周秦人称偃王,或即隐王之假借,后人因而传之耳。史册凋亡,年代湮远,莫能征信,姑以传疑。王厚斋《困学纪闻》以《檀弓》“驹王”,谓即偃王,盖据西讨济河,以合夫《后汉书》之至于河上,然《后汉》说,未可尽信,辨语见下。若罗氏康王之说,则又其妄也。罗氏于此既云“偃即康王”,而下叙宋事,复曰:“武王封微子为周客,三十有二世君偃不道”。自注云:偃谥康,见《吕览·国事》。宋偃谥康,既注所出,然则徐偃之为康王,何以不明厥由来乎“三十二世”同,“君偃”同,遂为之同谥曰康,泌多妄说,不足诘也。至其称王,则亦有说。徐、楚介在蛮夷,欲统摄与国,则必崇奉其号,而于朝聘会同之往来,仍依其本爵,未尝有加礼也。犹之鲁为侯爵,于其本国则称公,鲁《春秋》书“公”,夫子不之追改也。故齐桓召陵,责包茅不责王号,晋人绝秦,且大声曰“楚三王”,绝不为讳,亦不以为嫌,此皆揆之情事,想当然者,知不免为说名谭理君子之所呵矣。

第五,论汉晋人说徐偃王作乱,周穆王命楚伐徐之谬

此千古冤狱也,倡自迁史,诸儒从而和之,毁与誉者,属和同声,岂惟〈血蔑〉偃,抑县诬穆。司马迁曰:一日千里以救乱,又曰:日驰千里马,攻而大破之。王符曰:一日千里以征之,谯周闻而笑曰:王者行有周卫,岂闻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且作乱与反,必有迹焉,寇京师乎贼邻国乎不指而陈之乃若《后汉》之说,则更有大不可通者。夫率九夷以伐宗周,是反乱也,此时不图,而曰“畏其方炽”,至乎行仁义以朝诸侯,无叛迹也,而遽讨之,岂所以权胜败者,即在此骥之乘得与未得乎反乱者,贼仁害义者也。伯者尊王,犹曰假仁仗义,既反乱矣,谓之行“仁义”可乎既曰“无权”,向何以率九夷既曰“不忍斗”,向何以伐宗周骥之乘,不过八骏,今屏其贰车而八人者千里赴楚,昭王之不复,不其殷鉴哉淮南王多读中秘典籍,招致宾客数千,作内外书,成帝求天下遗书,刘子政实司校雠,经传、诸子不览观;王仲任过目成诵,博通众流百家之言,三子者之闻见,亦足以敌子长节信,而《淮南·人间训》称:偃王行仁义,王孙厉说楚庄而灭之。《说苑·指武篇》称:偃王好行仁义,王孙厉劝楚文而残之。《论衡·非韩篇》称:偃王修行仁义,强楚灭之。安先于迁,充并于符,皆绝无徐叛周伐之说,何也且东方朔《七谏》则亦有之曰:“偃王行其仁义兮,荆文寤而徐亡。”王逸注之曰:言徐偃修行仁义,诸侯朝之三十余国而无武备。楚文王见诸侯朝徐者众,心中觉悟,恐为所并,因兴兵击之而灭徐也。故《司马法》曰:“国虽强,忘战必危”,盖谓此也。其说可谓详矣,而绝不言周命楚伐又何也然而以汉难汉,尚不足钳耳食者之口而降其心,则请证之周秦之书。荀子,战国大儒也,其作《非相篇》,称徐偃王,乃冠于仲尼周公、皋陶、闳夭、傅说、伊尹、禹、汤、尧、舜,若反矣,作乱矣,毋乃拟人不于伦乎韩非《喻老篇》曰:夫治国者,则以名号为罪,徐偃王是也;则以城与池为罪,虞〈豸虎〉是也。《五蠹篇》曰:古者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古不用于今也。虽其立论不必尽纯,而徐偃王之未尝叛周,与穆天子之未尝征徐,则已拨云雾而睹青天矣。且《穆天子传》,西周史官之书也,后世以为起居注之祖。凡谓宾西王母,得名马与造父御王事,皆详言之,而若史迁之说,绝不之及。又且史迁作《周本纪》纪穆王,凡征犬戎、作吕刑诸事,皆历言之,而若《秦本纪》及《赵世家》之说不之载,近人有剽窃《绎史》作《尚史》者,直采无稽之说,取偃王以冠周乱臣之首,而不知《绎史》则已载汉晋说而深疑之曰:《史》称造父御王巡狩,见西王母,徐偃王反,日驰千里马攻破之。岂王之贰车,遂足以制胜抑六师之众,咸有此捷足哉《史》不录于《周本纪》,亦不过杂采异说以传疑。马氏读书审若此,而李锴若未见之。虽然叛周伐楚之说,起于子长,子长岂凿空为之哉则必有所由本,亦必有所由误。乃今读《竹书纪年》,而恍然悟也。《纪年》曰:穆王十三年,徐戎侵洛,冬十月,造父御王入于宗周。十四年,王率楚子伐徐戎,克之。夫徐戎者,徐州之戎也。成王之初,尝反乱矣。《书》所谓“淮夷徐戎并兴”者。而《纪年》载之曰: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人,入于邶以叛。宣王之世,尝反乱矣,《诗》所谓“率彼淮浦,省此徐土”者。而《纪年》载之曰:宣王六年,王帅师伐徐戎,皇父、休父从王伐徐戎,次于淮。乃唯穆王之伐徐戎,书缺有间,仅见于《纪年》。《纪年》晚出,两汉儒者不得见。而微闻周穆有命楚伐徐戎之事,而徐偃王之国界淮泗,适与戎居之地相近。而徐偃王之灭于楚,在周穆之世,适与戎叛之时相若,于是附而合之曰“徐偃王反”,曰“徐偃王作乱”,曰“徐率九夷伐宗周”,曰“造父御王告楚”,曰“王率楚子灭之”,故曰此千古冤狱也。而不知楚人灭徐之事,《纪年》则亦详之。《纪年》曰:穆王三十五年,荆人入徐,伯迁帅师败荆人于。三十七年,伐楚。是年,荆人来贡,是则徐戎侵洛,王率楚子伐之,一事也。徐子方受命作伯,身行仁义,而楚人灭之。王怒而伐楚,又连伐之,必来贡,谢罪而后已,又一事也。划然两事,而颠倒错乱,合之为一,不亦过乎

第六,论徐之不得合于徐戎

然则何以知徐偃王即非徐戎也曰:是大有说。率楚伐徐戎,在穆之十四年;楚人伐徐,在穆之三十五年。既克之矣,越二十年而复入之乎若谓嬴徐煽其余烬,重致干戈,则前既率楚而灭徐,后乃因徐而败楚乎观之《竹书纪年》其证一。楚既灭徐,周穆复封其子,真所谓蕞尔国者。而当宣之世,忽复反乱,至劳六师。既获凯旋,作诗歌颂,若胜之大不易者,有是理乎观之《大雅》,其证二。周既复徐,至鲁昭公三十年,为吴所灭。后三十年,当鲁哀十三年,此时徐灭久矣,不闻其重兴也。而《吴语》载黄池之会,夫差闻越乱,王孙雒谓:“无会而归,越闻章矣,齐、宋、徐、夷将夹沟而〈广侈〉我。”盖是时吴已通沟淮,吴人归道必出淮水,故惧徐夷。是则嬴徐虽灭,而戎之在徐州者,固依然无恙也,观之《国语》,其证三。嬴徐之徐,国名也,徐戎之徐,地名也。汉人合二为一,遂有此误。后儒注《诗》、《书》,亦往往淆杂,故吾本之《诗》、《书》,考之《左传》,辅之《国语》,而参之《竹书》以正之。《左·昭元年》:赵孟曰:周有徐奄。杜谓徐、奄二国,皆嬴姓。又引《书序》曰:成王伐淮,遂践奄。又曰徐即淮夷。夫赵孟所言之徐,即徐戎也。谓即淮夷可也,而谓即嬴姓之徐国,则大不可。此在《正义》已驳正之。且《春秋》曰: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上既书“徐子”,下复书“淮夷”,可合而一之乎杜注《左传》而不睹《春秋》,亦太疏矣6世本》称:淮夷亦是嬴姓,而其后为淮夷氏。故《元和姓纂十四·皆》曰:淮夷氏,周有淮夷,小国,后世氏焉。杜当注明曰:徐乃徐州之戎,即淮夷也。嬴姓不当混称徐国。《郑语》曰:当成周者,北有徐、蒲。韦昭谓徐、蒲皆赤狄隗姓,是则嬴徐、戎徐而外,复有隗徐。《春秋》三徐,亦解经论史者所当知也。

第七,论奇龄以徐为戎之妄

甚矣,奇龄说经之妄也!夫戎则戎之,徐则徐之,岂有圣人著《春秋》忽戎忽徐之理乃庄公二十六年,鲁伐戎于春,伐徐于秋,截然两事。而忽率合之曰:徐即戎也。则春之伐也曰戎,而秋之伐也曰徐,有是理乎以楚为先王所封之国,实五等诸侯,而非夷狄,然则徐独非先王封国,独非五等之诸侯乎夫子《春秋》昭四年两书“徐子”,昭三十年故书“徐子”而夷狄之乎鲁公会戎于潜,是不得已,而俨然以子爵与夷狄,以诸侯礼相待乎而乃申之会,竟序之于滕子、顿子、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之上。而且淮夷,夷也,故虽其君来会,反降而下于宋世子,以其夷也。若徐子亦夷,何以反在诸小国之上乎又况齐桓公娶于徐,其三夫人徐嬴,班在王姬之下,蔡姬之上,而大国之女,反以为如夫人,不意齐桓方攘夷狄,而乃与夷狄为昏姻乎又且叔孙昭子以齐景之伐徐,谓诸侯之无伯,且以兴师伐远方为无道。夫果徐为徐戎,则齐景此举,正继桓公攘夷狄之旧业,正是伯者举动,而反谓之无道,谓之无伯,可乎又且证之他书,若《管子》之称徐伯,《檀弓》之称徐君,《新序》、《史记》诸书之记季札赠剑,其为春秋时一小国诸侯,皆显有明证,而可妄以徐戎当之乎故曰奇龄之妄也。

第八,论韩非说楚文伐徐之未必无据

楚文在春秋这世,去周穆三百余年,安得灭徐偃乎故谯周疑而辨之,而吾以为可存一说者:公旦,文王子也,既与父同谥,而鲁侯兴,又谥文公。晋仇既谥文侯,而重耳复谥文公。秦有文公,复有惠文王,复有孝文王。滕亦有两文公,其他鲁之孝,齐之庄,卫之成、怀,晋之武、献、成、孝、昭、靖、厉,皆一谥两见。则周庄之世,有楚文,不能必周穆之世无楚文也。韩公子去周不远,当有所据,益之以曼倩、子政之说,亦一助矣。《淮南》称楚庄,传闻异辞,今不敢以为然者,亦舍季从朔之义。

第九,论《路史》说周穆改嬴徐为姬之妄

周之初兴,既有徐国,而穆复封姬于徐,合之戎徐、隗徐,不应《春秋》有四徐耶其自相矛盾如此。齐桓之有徐妃,罗氏安知之于左氏知之。而《左传》则明曰徐嬴,不曰徐姬,其荒谬又如此。徐入于吴,不入于楚,凡三言而三失。而《史·齐太公世家》则曰:齐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索隐》曰:按《系本》徐,嬴姓。礼:妇人称国及姓。今此言徐姬者,然姬是众妾之总名,故《汉禄秩令》云“姬妾数百”。妇人亦总称姬,姬亦未必尽是姓也云云。夫史文本之《左传》,以嬴为姬,盖传写之讹。《索隐》虽辨,要为回护之说,然亦可见古来从无以徐为姬姓者,而罗氏特造此典故,岂即据史迁误说耶

第十,论《公羊传》说徐灭杞之误

此亦误嬴徐为淮夷者也。前者为咸之会。是年城缘陵。左氏曰:会于咸,淮夷病杞。故《公羊》误以徐为淮夷,于是窃榷左氏》之说而妙变其词。不知是时,徐方为齐与国,且为昏姻。已服于齐,徐安得违齐桓而伐之若齐桓以昏姻之故,舍徐弗讨,而姑城缘陵以慰已人,则齐桓何以令诸侯曰:盖徐、莒胁之盖者,疑辞。公羊氏殆尚未坚信,而何氏哓哓不已,言之再三,亦可谓墨守无断者矣。

第十一,论《路史》说徐灭冥之妄

又造典故矣。《史记》载嬴姓之国有白冥,连读之也。而离之为二,问其始封,不能说也。漫曰:嬴国而已。问其亡国,不能详也,漫曰:白灭于楚,冥则徐灭之而已。而吾穷之于其所著之《国名记》,又不能有原本之说也。于白则又漫曰:楚平灭以封胜曰白公;于冥则窃《左传》伐冥阝三门而又漫曰:冀伐之者,后为虞氏邑,而于《后纪》徐灭之说,语焉若忘。夫白公之白,为楚邑。伐冥阝之冥阝,为虞邑,皆非国号,与史所记嬴国之白、冥,风马牛不相及者,而妄言之若此。罗氏作《路史》据谶纬以说皇古,已为不经,而其属词尤多乘舛。即以徐事而论,因《水经注》之误而造徐调之名;因宋康之误,而造徐康之谥;因《史记》之误,而造徐姬之姓,而灭冥一事,又不知其误于何书,尚当详察之。

第十二,论孔子颖达说春秋后,徐复重兴之无据

此因邾考公卒在春秋后,而久灭之徐国忽通吊使,故不得已而为此说,然已削趾而就屦矣。郑康成曰:考或为定,郑岂无本而漫为此言。

第十三,论《徐偃王志》

《博物志》引《徐偃王志》一段,不知何人所撰。自《博物》外,无见引于他说者。书中说周王命楚伐徐,已袭《史记》,且云彭城武原县,则断非周秦人著作矣。《水经注·济水》条,则尝及之,曰:张华《博物志》录著作令史茅所为送。刘成国《徐州地理志》云:徐偃王之异言,徐君宫人娠而生云云。据其文义,似刘成国将宦徐州,而茅作《徐州地理志》以送之者。似《博物志》说偃王一段,皆在《徐州地理志》中者,似《徐州地理志》中篇目有曰徐偃王之异者。果尔则张华《博物志》时,何以不称《徐州地理志》,而乃故造名目,曰徐偃王志耶郦道元作《水经注》何以不直引《徐州地理志》而必辗转说《博物志》引《徐州地理志》耶皆不可解。今余作此书,亦名之曰《徐偃王志》者,以为杂采旧闻,无当大雅,谨避子长《世家》之号,聊仍茂先《博物》之名云尔。

先三伯祖柳泉公,两上春官,即家居不复出。藏四部书六万卷,尽发而读之。耽思研,至老弥笃。论经主先秦之书,以平众难,不蹈近人墨守之弊。论史独推史迁,班、范以下,则条举而纠之。羽经翼传,学者宗之,号为柳泉先生。生平著述,如《逸汤誓考》六卷,《山中学诗记》四卷,《四明宋元六志校勘记》三十一卷,《烟屿楼文集》四十卷,《诗集》十八卷,《读书志》十六卷,《笔记》八卷,皆已梓行。惟《鄞艺文志》录公所撰之《徐偃王志》六卷,迄未刊也。曰记事上,曰记事下,曰世系,曰地理,曰冢庙,曰论说,悉本《周书》、《戴礼》、《国语》、《世本》之属之可信者,不足则益证之以正史及汉晋人言,其他谶言、别史绝不采及,义正词确,一归至当,是信史亦才史也,可任其久湮耶二十八年春,日寇深入,蛟门告急,公曾孙宇曾检志稿正、副两本,惟已蠹侵,亟粘补,并亟誊录,幸副本有未明者,得稽诸正稿。稿末摘录用秦汉魏人语之堪为论断者,乃厘而分附于纪事之后。纪事内有纠正史谬者,亦移归于论说之中。《世系》原无鉴谱,不知何人所附,兹仍之者,资考证也。首有朱述之、姚梅伯两先生序。姚序未书岁次,惟于稿首书“应珍藏勿失”等语,则当在公殁之后。文因改窜失次,难以卒读,兹就其语气而次第之,盖斯序姚属他人代撰而改定之也。朱序道光戊申,是岁公年三十五,今公百三十有五岁,则志于今适百哉,不可谓不久,而得勿失亦云幸矣。乃携誊录本绕道来沪,老友约园见之大喜,谓可入其《四明丛书》第八集。惟时百物腾踊,纸值高,锓板亦非易,仅录副而序之。甲申冬,复出志稿重行雠校,知尚有公所欲言而未尽者,择要补绎,别以正逵按语附注于下。有缺误者悉补正之,从新钞录未竟,而约园归道山矣。阅两月,日寇平。明年,其子星联刻八集告竣,独所刻之《徐偃王志》,较余续校之手钞本,少十之一,星联谓当补刻。因思约园校乡先哲著述,序而刻之,多至百六十种。年七十,抱痼犹自序其杂著曰:乡书之辑,十得其八,天其许我继续之,宜乎其有后也。《徐偃王志》,晋时已有之,惜亡佚,莫可考。我公阐扬圣德,博综群籍,以考定之,俾读得知所依向,不为荒妄慢诞者所淆,有裨经史,实非浅鲜,我子孙尤当珍视之也。民国三十七年十月,从孙正逵谨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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