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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知识库 · 蔡义江解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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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3)

《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意思是锁眉悲伤也是枉然。在这支曲子中,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有三个:

(一)在前一曲中,写到了宝、黛、钗三人;而此曲中,则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合理的解说应该是:宝钗后来的冷落寂寞处境,如前所述,与宝玉对黛玉生死不渝的情有关,而黛玉之死却与宝钗毫不相干,所以一则提到,一则不提。倘如续书所写宝钗是黛玉的情敌,黛玉乃死于宝钗夺走了她的宝玉,那么,岂有在写宝钗命运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写黛玉结局的曲子中不提宝钗之理?

(二)曲文说:“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嗟呀”,就是悲叹、悲伤;“枉自嗟呀”与曲名《枉凝眉》是同一个意思,说的是林黛玉;“空劳牵挂”,则说贾宝玉。只有人分两地,不知对方情况如何,时时惦记悬念,才能用“牵挂”二字。如果不是宝玉离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况,而依旧与黛玉同住在大观园内,那么,怡红院到潇湘馆没有几步路,来去都很方便(通常宝黛之间一天总要走几趟),又有什么好“牵挂”的呢?续书中所写的实际上是“一个迷失本,一个失玉疯癫”,既然两人都成了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还谈得上谁为谁伤感,谁挂念谁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从她听傻大姐泄露消息,神上受到重大打击起,直到怀恨而死,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的。她先是发呆、神恍惚,见人说话,老是微笑,甚至来到宝玉房里,两人见了面也不谈,“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接着便吐血、卧、焚稿绝情;最后直声叫“宝玉!宝玉!你好……”而死。如果宝黛悲剧的质确如续书所推想的那样,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受骗、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里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她没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描写比写她流泪更能说明她神创伤之深。所以,许多《红楼梦》的读者,甚至近代大学者王国维,都很欣赏续书中对黛玉迷本的那段描写。然而,如果把这一情节与前八十回所写联系起来,从全书应有统一的艺术构思角度来考虑,从宝黛思想格的发展逻辑、他们的神境界应该达到的高度、他们在贾府中受到特别娇的地位,以及事实上已被众人所承认的他俩特殊关系等等方面来衡量,这样的描写就失去了前后一致和真实。因为,毕竟曹雪芹要写的宝黛悲剧的质并非如此,而这种既定的质不是在八十回之后可以任意改变的。真正成功的艺术品,它应该是由每一个有机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由于失魂落魄的黛玉没有眼泪,对宝玉断绝了痴情,怀恨而死,曹雪芹原来“眼泪还债”的艺术构思被彻底改变了,取消了。黛玉这支宿命曲子中唱词也完全落空了。很显然,从曲子来看,黛玉原来应该是日夜流泪哭泣的,她的眼中泪水流尽之日,也就是她生命火花熄灭之时。所以脂评说“绛珠之泪至死不干”。

曲文中“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初读似乎是泛泛地说黛玉一年到头老是哭,因而体弱多病,终至夭折。程高本删去了“秋流到冬尽”的“尽”字,就是把它当成了泛说。其实,它是实指。贾府事败是在秋天,所谓“到头来,谁见把秋挨过”,宝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仓皇离散的(后面还将谈到)。于是,“秋闺怨女拭啼痕”(黛玉这一《咏白海棠》诗句,脂评已点出“不脱落自己”),自秋至冬,冬尽春来,宝玉仍无消息,终于随着春尽花落,黛玉泪水流干,红颜也就老死了。“怎禁得……春流到夏”,就是暗示我们,不到宝玉离家的次年夏天,黛玉就泪尽夭亡了。曹雪芹真是慧心巧手!六、明义的题诗是佐证

富察明义是曹雪芹的同时人,年纪比雪芹小二十岁光景,从他的亲属和游关系看,与雪芹有可能是认识的。他的《绿烟琐窗集》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并有诗序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可知题诗之时,曹雪芹尚在人世。因此,无论富察明义所见的钞本是只有八十回,还是“未传”的更完整的稿本,他无疑是知道全书基本内容的。因为二十首诗中,最后三首都涉及到八十回后的情节。所以从资料价值上说,它与脂评一样,是很可珍贵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中与本文所讨论的问题直接有关的第十八、二十两首诗。前一首说: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这一首诗中,值得注意的是两点:

(一)前两句告诉我们,林黛玉的《葬花吟》是诗谶,但她当初触景生情、随口吟唱时,并不知道自己诗中所说的种种将来都要应验的,“成真”的。这使我们联想起第二十七回回末的一条脂评说:“余读《葬花吟》至再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下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玉兄之后文再批。’噫唏!阻余者想亦读《石头记》来的,故停笔以待。”这条脂评说,批书人如果“身非宝玉”,或者没有看过“玉兄之后文”,不管你读诗几遍,感慨多深,都不可能批得中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宝玉才能从歌词内容中预感到现实和将来,而领略其悲凉,想到“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想到那时“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倘换作别人,听唱一首诗又何至于“恸倒山坡之上”呢?批书人当然不能有宝玉那种预感,不过,他可以在读完小说中写宝黛悲剧的文字后,知道这首《葬花吟》原来并非只表现见花落泪的伤感,实在都是谶语。所以批书人要“停笔以待”,待看过描写宝玉《对景悼颦儿》等“后文”再批。或谓批语中“玉兄之后文”非指后半部文字,乃指下一回开头宝玉恸倒于山坡上的一段文字。其实,实质还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那段文字中宝玉预感到黛玉将来化为乌有,以及大观园将属于别人等等,并非泛泛地说人事有代谢,其预感之准确可信,也只有到了这些话都一一应验之时才能完全明白,才能真正领会其可悲。因此,正可不必以指此来排斥指彼。

从“似谶成真”的角度来看《葬花吟》,我们认为,如“红消香断有谁怜”、“一朝飘泊难寻觅”和“他年葬侬知是谁”等等,可以说是预示将来黛玉之死,亦如晴雯那样死得十分凄凉。但那并非如续书所写大家都忙于为宝玉办喜事,无暇顾及,而因为那时已临近“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刻,“各自须寻各自门”,或者为了自保,也就顾不上去照料黛玉了。“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或含此意。“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或者是说,那年春天里宝黛的婚事已基本说定了,可是到了秋天,发生了变故,就像梁间燕子无情地飞去那样,宝玉离家不归了。所以她恨不得“胁下生双翼”也随之而去。宝玉被人认为做了“不才之事”,总有别人要随之而倒霉。先有金钏儿,后有晴雯,终于流言也轮到了黛玉。从“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等花与人双关的话中透露了这个消息。此诗结尾六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最值得注意,作者居然在小说中重复三次,即第二十七回吟唱、第二十八回宝玉闻而有感,以及第三十五回中鹦鹉学舌,这是作者有意的强调,使读者加深印象,以便在读完宝黛悲剧故事后知道这些话原来是“似谶成真”的。它把“红颜老死”的时节和凄凉的环境都预先通过诗告诉了我们。“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用以比黛玉夭折,“人亡”则说宝玉流亡在外不归。

(二)明义的诗后两句告诉我们,黛玉之死与宝玉另娶宝钗无关。明义说,真希望有起死回生的返魂香,能救活黛玉,让宝黛两个有情人成为眷属,把已断绝了的月老红丝绳再接续起来。这里说,只要“沉痼”能起,“红丝”也就能续,可以看出明义对宝玉没有及早赶回,或者黛玉没有能挨到秋天宝玉回家是很遗憾的。使明义产生这种遗憾心情的宝黛悲剧,是不可能像续书中写的那样的。如果在贾府上辈做主下,给宝玉已另外定了亲,试问,起黛玉的“沉痼”又有何用?难道“续红丝”是为了让她去做宝二姨不成?

明义的最后一首诗说: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有人以为此诗中的“王孙”,可能是指作者曹雪芹。我以为这样理解是不妥当的。组诗是《题红楼梦》,说的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不会到末一首,忽然去说作者家世,何况小说是假托石头所记,不肯明标出作者的。再说,石崇因得罪孙秀而招祸,终致使姬绿珠为其殉情,以此作比,对于曹被抄家时,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的曹雪芹来说,事理上是根本不合的。

小说中的贾宝玉倒确实曾以石崇自比。他在《芙蓉女儿诔》中就说:“梓泽(石崇的金谷园的别名)馀衷,默默诉凭冷月。”(这“冷月葬花魂”式的诔文,实际上也是悼颦儿的谶语。靖藏本此回脂评说:“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此外,黛玉的《五美吟》中也写过石崇:“瓦砾明珠一例抛,何曾石尉重娇娆?”这些就是富察明义借用石季伦事的依据,可知此诗是说贾宝玉无疑。首句言瞬息繁华,次句即宝玉后来“贫穷难耐凄凉”时的形状的写照;“王孙”一词宝玉在作《螃蟹咏》中就用以自指,所谓“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是也(第三十八回)。后两句是自愧之语。不能保全的“青蛾红粉”之中,最主要的当然是指林黛玉,则黛玉之死乃因宝玉惹祸而起甚明,故可比为石崇。倘若如续书所写,宝黛二人都是受别人蒙骗、摆布、作弄的,那么,黛玉的死,宝玉是没有责任的,又何须自感“惭愧”呢?

七、“莫怨东风当自嗟”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众姐妹席上行令掣签,所掣到的花名签内容,都与人物的命运有关(参见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黛玉所掣到的是芙蓉花签,上有“风露清愁”四字,这与富察明义诗中说晴雯的“芙蓉吹断秋风狠”含义相似,不过蕴蓄得多。上刻古诗一句“莫怨东风当自嗟”,出自欧修《明妃曲》。我最初以为这句诗仅仅是为了隐它上一句“红颜胜人多薄命”。否则,既有“莫怨东风”,又说“当自嗟”,岂非说黛玉咎由自取?后来才知道它是黛玉为了宝玉而全不顾惜自己生命安危的隐语,看似批评黛玉不知养生,实则是对她崇高的情的颂扬(如果按续书所写,这句诗当改成“当怨东风莫自嗟”了)。这一点,可以从戚序本第三回末的一条脂批中找到证明: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馀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石头有“无才补天,枉入人世”之恨,绛珠是从不为石头无才补天而落泪的;宝玉“不自惜”,黛玉却千方百计地怜惜他。所以,黛玉虽眼泪“至死不干”,却“万苦不怨”,也就是说,她明知这样悲戚等于自杀,也不后悔。脂评用“悲夫”表达了极大的同情,而作者却把这一点留给读者,他只冷冷地说:年轻人又何必这样痴情而自寻烦恼呢!所以,警幻仙子有歌曰:“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首句说繁华如梦,瞬息间风流云散,次句喻红颜薄命,好比落花随流水逝去。警幻的这首“上场诗”实也有统摄全书的作用。)又有薄命司对联说:“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皆自惹”与“当自嗟”或者“觅闲愁”也都是一个意思。可见,曹雪芹写小说是八方照应,一笔不苟的;就连“春恨秋悲”四字,也都有具体情节为依据而并非泛泛之语。

八、贾府中人眼里的宝黛关系

第二十五回中王熙凤曾对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不给我们家作媳妇儿?’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对此,甲戌本、庚辰本都有脂评夹批。甲戌本批说: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

庚辰本批说:

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作者皆为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我也要笑。

接着,“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庚辰本又有批说:

该她赞!

这些脂评说明,(一)宝黛应成配偶,是“贾府上下诸人”的一致看法,这当然包括上至贾母、下至丫鬟在内;贾母说宝、黛俩“不是冤家不聚头”,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凤姐合计贾府将来要办的婚嫁大事,把宝、黛合在一起算,说:“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给宝玉,兴儿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定了的。因林姑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凡此种种都证明宝、黛之应成为夫妻是上下一致的看法。后来“岂其不然”是出于他们意料之外的原因。(二)不但“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批书人也逗乐了,故曰“我也要笑”。倘若曹雪芹也为了追求情节离奇,后来让凤姐设谋想出实际上是最不真实的“调包计”来愚弄宝黛二人,那么脂评应该批“雄!雄!”“可畏!可杀!”或者“全是假!”一类话才对。现在偏偏附和众人说“我也要笑”,岂非全无心肝!(三)李纨为人厚道,处事公允,从未见她作弄过人;由她来赞,更说明凤姐的诙谐说出了众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程高本把说赞语的人换了,删去“李宫裁”,而改成:“宝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谐真是好的。’”故意给读者造成凤姐与宝钗心照不宣、有意藏的错觉,看来是为了避免与续书所编造的情节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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