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天涯知识库 · 太平御览
目录
位置: > 古代文学 > 太平御览 >

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汉因之,兼置 州。吴因之,分置广州。宋、齐皆因之。梁、陈并置都督府。隋平陈,又置潘州。炀帝初,复置南海郡。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 ,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时楚地。秦属南海郡。二汉属桂郡。吴置始兴郡。晋因之。宋改为广兴。齐复为始兴。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禹贡》扬州之域。秦、汉并属南海郡。东晋末,分置新会郡。宋、齐、梁并因之。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春秋时为百越之地。战国时属楚。秦、二汉南海郡地。晋亦然。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郡。亦古闽越地。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后汉因之。晋置东官郡。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县,本汉揭县地。

《南越志》曰:潮县,穷海之北,故曰潮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秦属南海郡。二汉为合浦郡。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古越地。秦属南海、象郡。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晋分置恩平县。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吴置临贺郡。晋因之。宋为临庆国。齐复为临贺郡。陈因之。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亦然。宋、齐并属南海郡。陈置高要郡。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并属苍梧郡。晋属永平郡。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夷人往往化为犭区。(犭区,小虎也。)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苍梧郡。晋分置晋康郡。宋、齐因之。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梁置信郡,兼置成州。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郡。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 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 。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 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 、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 、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后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 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 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后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后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十道志》曰: 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 州。

《南越志》曰: 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 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昇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 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 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 呼为绿珠 。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 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牂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 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唐为 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纴。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 胫国人脚胫曲戾相 ,所以谓之 趾。"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土地与九真郡同。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郡。土地与九真同。唐为长州。

驩州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秦属象郡。二汉属九真郡。吴分置九德郡。晋、宋、齐因之。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唐为驩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中山立市,十日一会。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古文郎国,(有文郎水。)亦陆梁地。秦属象郡。二汉属 趾郡。吴分置新兴郡。晋改为新昌。陈置兴州。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 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秦象郡地。汉以来属 趾郡。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秦象郡地。汉置合浦郡,后汉同。吴改为珠官。晋又为合浦郡。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齐又因之。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唐置廉州。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 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土地与合浦郡同。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秦象郡地。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隋炀帝初,废。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 近在檐宇之上。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 水郡。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秦属象郡。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秦属象郡。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瀼州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禹贡》扬州之分。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 趾之北。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 州。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瀼音而章反。)

笼州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环州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禹贡》扬州之分。州隶桂州。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古州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土地同临潭郡。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崖州

《方舆志》曰:崖州。朱崖郡。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梁置崖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緦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无水,人饮唯石汁。又有椒。以安石榴花着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儋州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土地所属与朱崖同。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振州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土地与朱崖郡同。隋置临振郡。唐置振州。

琼州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万安州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土地与朱崖郡同。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太平御览》宋·李昉

推荐阅读

四大文学名著> 唐诗> 宋词> 诸子百家> 史书> 古代医书> 蒙学> 易经书籍> 古代兵书> 古典侠义小说>

阅读分类导航

唐诗四大文学名著宋词诸子百家史书古代医书蒙学易经书籍古代兵书古典侠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