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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传下·小过

【原文】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译文】

小过,()小盛过而能“亨通”,过而“宜于守正”,是因符合于时而行动。(六二、六五)柔居中,所以“小事吉利”。(九三、九四)刚失位而不居于中,所以“不可做大事”。(《小过》)有“飞鸟”之象。“飞鸟过后遗音犹在,不宜上而宜下,大吉”。(因为)往上逆而向下顺呵!

【注释】

此释《小过》卦卦名及卦辞之义。小者过而“亨”:小,《小过》少,故小过多。又《小过》上下皆爻,有经过之义。即《序卦》所谓“有其诚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杂卦》所谓:“小过,过也。”因小过有经过之义,故为“亨”。柔得中:《小过》二五爻居中位。刚失位而不中:《小过》九四以居而失位,又不居中位。《彖》用“柔得中”释“小事吉”,以“刚失位而不中”释“不可大事”,其解为小、为大之义已至确。有飞鸟之象:《小过》中刚,外柔,有飞鸟舒羽之象。许鲤跃曰:“凡物之走者,皆下动而上止,惟鸟之飞者,则下止而上动。故震动象鸟翼之搏风,艮止象鸟足之企踵。”(《周易费氏学》引)可备为一说。飞鸟遗之音:飞鸟过后,其叫声仍在,遗:留。不宜上,宜下:适合于下,不宜于往上。上逆而下顺:先儒多解,(一)《小过》上二乘二爻故逆,下二爻承二爻,故顺。(二)上六五乘九四为逆,下六二承九二为顺。(三)四五失位故上逆,二三得位,故下顺。当以第一说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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