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主页
天涯知识库 ·
目录
位置: > 健康饮食 > >

70年代女巨贪汤兰英太奢靡 炒青菜都要放虾米

1977年7月24日,如东马塘信用社32岁的会计汤兰英,因贪污4万余元被执行枪决,汤兰英贪污案数额之巨,影响之大,轰动全国。

上世纪70年代,“贫寒”还是中国人家的普遍状态。汤兰英一家却早已越过温饱,过上了“小康”生活。

汤兰英家中常备的菜有皮蛋(一次买300只)、海蜇皮(一次买100斤),香肠、香肚、咸肉、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等。

集市上的河虾、鱼、甲鱼不问价格高低,一买十多斤,文蛤一买半篓子。平时炒个青菜都要放虾米。水果家中从不缺,梨子、苹果、橘子都是整篮子买。

汤兰英1965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到1975年的10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不择手段,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

10年来汤兰英长期一人办公,钱、账由她一人经手。她将库存现金放在家中,想拿就拿,想用就用,后来发展到开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支票存根不入账。

如此简单的手法,如果平时认真加强监督和核查是不难发现的。然而,一些干部拿了汤兰英的“好处”,不仅放任不管,还充当保护伞。汤兰英贪污的钱除用来自己一家花费外,很多钱还用来请客与送礼。

1975年5月5日晚,如东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对马塘信用社进行突击审查账目,发现账面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当晚把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

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7月24日,汤兰英被押赴掘港镇北郊刑场,一声枪响,就地正法。

同时,汤兰英先后与多名干部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群众戏称,到汤兰英家“龙井茶叶天水泡,猫儿胡子嘴上翘,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还有人说“汤府是接待站,是高干招待所”。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芦荟> 螃蟹> 丝瓜> 猪血> 鸭血> 鱼油> 黄花菜> 柚子> 奶茶> 木瓜>

阅读分类导航

唐诗四大文学名著宋词诸子百家史书古代医书蒙学易经书籍古代兵书古典侠义小说